根据《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安顺市体育局组成专家评审小组(7人),对刘鲲同志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刘鲲同志作为安顺市体育局训练中心拳击教练员合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映。现对刘鲲同志进行考察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8日
咨询电话:0851-33341592
监督电话:0851-33283801
安顺市体育局
2015年1月19日